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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致人死亡”谣言又起
2015-12-29 09:32:01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牟敏  编辑: 石潇俊
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一条关于“尼美舒利让4个小宝贝离世”的消息在首府QQ群、微信群和朋友圈转发。12月28日记者了解到,这条传言2014年就在内蒙古、济南、西安、广东、青岛等地流传,当地媒体也已核实当地医院,并对此信息予以辟谣。

  “中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呼吁:五例小宝贝来退热治疗,发生瑞氏综合征,四个抢救无效死亡!昨夜又一个小天使离开,希望告诉有宝宝的朋友们,此药已禁止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小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药’。看到的都转发吧!”

  李燕说,她的孩子4岁,虽然没有给孩子用过这药,但对名字很熟悉,看到信息就转发至朋友圈,“转发让其他妈妈也不要用。”

  28日,记者采访了5名孩子的妈妈,其中3人表示会转发此类信息,2人称此类信息不管真假都会注意,并会提醒其他家长。

  随后,记者从自治区中医医院和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了解到,两家中医医院均没有叫“王晓燕”的主任,更没有发生儿童因服用尼美舒利颗粒而引发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例。

  记者了解到,“尼美舒利颗粒”曾于2011年被央视曝光,称服用该药物可能致儿童出现不良反应,甚至死亡。2011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禁令”,禁止此药用于12岁以下儿童。

  28日,记者联系尼美舒利的生产厂家海南康芝药业,座机电话无人接听,在该公司官网中有关于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的公告:“经核实,本公司至今没收到如网络传播的瑞芝清致死病例报告。同时,该公司和传闻、报道中出现的郑州市中医院儿科主任王晓燕求证,其明确表示从未接诊过因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引起的致死病例。”

  自治区胸科医院药剂科主任麻斌喜介绍,尼美舒利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通知,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剂在12岁以下儿童中使用。目前该院的尼美舒利仅限于成人使用,且用量少,多用于退烧。

  麻斌喜说,传言中的“瑞氏综合征”是抗炎药的一种不良反应,属于偶发现象。“尼美舒利属于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

  麻斌喜建议,孩子生病后要去正规的医院诊治,不要自行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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