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名为“西安时总”、认证为“旅游达人时哥”的男子在网上发文称,在西安打工15年,从一个送水工到公司董事长,目前到过17个国家。在文章的最开头,特别提醒其“目前在西安市有8套别墅、3套普通住宅、2套廉租房。”
11月25日,该男子发布声明称,其24号晚发布的关于廉租房的内容系酒后胡言,他在西安根本就没有廉租房。
11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住建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暂不接受采访。
而根据西安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11月27日对媒体介绍的内容,发帖人时某系甘肃人,在西安工作多年并娶妻定居,他家里只有一套普通住宅,没有廉租房,网帖内容是他酒后发布,内容不实。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认为,该男子为博取网友的眼球,故意编造一些事实,谎称其拥有2套廉租房及8套别墅等,若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同时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对该男子予以治安处罚。若情节严重的,警方可根据案情依据《刑法》第291条规定,散布虚假消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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