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7日举行的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上,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发布了新一期食品谣言,并邀请专家进行科学解读,引导公众走出食品安全认知的误区,进一步推动食品科普知识的传播,其中,网上流传的“鱼腥草会导致肾病肾癌”说法,被专家评定为逻辑推演不够严谨,结论有失慎重。
鱼腥草因含有马兜铃内酰胺而可能诱导肾病并致癌?最近一篇长微博“鱼腥草与马兜铃肾病”此言一出,引起不小的反响,到目前为止阅读量近75万余次,评论数近500条,转发数1000余次。这一说法是真的吗?人们该如何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风险并管理好风险?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风险监测与评估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李耘表示,马兜铃酸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1类致癌物,而马兜铃内酰胺是马兜铃酸在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同时也在某些植物中存在,这两者并不可等同。
李耘说,从细胞毒性来看,研究显示,马兜铃内酰胺-I对肾小管上皮细胞具有一定损伤作用;MTT实验结果表明HK-2细胞暴露于马兜铃酸-I和马兜铃内酰胺-I后,生长受到抑制,但该作用是否与DNA加合物形成相关尚待证实。
从机理来看,DNA加合物的形成或主导(参与)致癌机制通路是推理马兜铃内酰胺导致肾病及致癌的关键线索。致突变致癌物一般会与DNA形成多种类型加合物,但形成量最多的以及所有加合物并非都与致癌密切相关。研究显示,马兜铃内酰胺可被CYP450和过氧化物酶激活形成DNA加合物,但其与马兜铃酸Ⅰ在体内和体外形成的DNA加合物不一样。
综上所述,马兜铃内酰胺-I具有一定肾毒性和细胞生长抑制作用,但鱼腥草中含有马兜铃内酰胺-BII、马兜铃内酰胺-AII和马兜铃内酰胺-FII(总0.016g/kg),未见含有马兜铃内酰胺-I报道。其次,马兜铃内酰胺与DNA形成加合物的机制研究尚不完善,且不能完全由马兜铃酸-I机制类推;此外,鱼腥草中包括马兜铃内酰胺-BII等部分生物碱还具有一定药理活性,对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加之有益黄酮类物质的存在。
因此,李耘认为,质疑“鱼腥草具有肾毒性”有一定数据支持,但是直接认定“鱼腥草致癌”的逻辑演推不够严谨,结论有失慎重。
面对多发的食品谣言,人们该如何认知食品安全风险?风险是否能完全控制?如何管理风险?李耘表示,风险首先不是事物的固有属性而是事物存在的某种状态;风险无时无刻都存在,而我们也无时无刻在面临对风险的抉择。
李耘举例说,黄曲霉毒素B1为1类致癌物,而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依然为粮食设定该类物质的限量标准而非完全不得检出。这是对风险正确认知及理性管理的结果,同时也表明实现 “绝对零风险”更多时候是一厢情愿且不切合实际。
“现有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祖祖辈辈保留下来的饮食习惯及部分消费群体明确的食用嗜好等,构成对食用鱼腥草不同的风险判断及选择。”李耘介绍说,目前,鱼腥草被纳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和《中国药典》第一部(2015年版)都将鱼腥草归入药食两用的名单。
李耘表示,当食品安全风险判断具有更多负面倾向性时,政府职责是主动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而当风险判断负面倾向性很小时,对风险的选择和管理权应该更多由政府转交给消费者。而政府要做的是尽可能及时、透明地告知消费者不能通过直观或简单判定风险相关要素所涉及到的知识和信息,而消费者有权利获取这些知识和信息,即知情权,从而选择风险和正确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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