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微信群里流传了这么一段话:“狮山博爱路未上牌新车撞倒多名路人。”并附上了两段“现场视频”。
谣言传播的微信群截图
网传“现场视频”截图
据此,民警马上展开调查,发现近段时间,在南海狮山博爱路及周边,根本没有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
而微信上传播的这则消息及小视频实际上是7月16日发生在广西南宁的交通事故,已有多家媒体先后对其进行报道。
视频真相
显然,是有网民利用这些小视频,嫁接造谣成是狮山发生的交通事故!
经分局网安大队调查,发现该则谣言是某传媒公司的员工有意策划的造谣。
7月20日凌晨,民警将制造传播该谣言的嫌疑人罗某抓获,据其供述,造谣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增加该公司公众号的点击率。目前,罗某被处行政拘留五天。
警方提醒:
请大家理智甄别网络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发现违法犯罪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根据相关法律,造谣可能要面临以下后果: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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