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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造谣者利用微信散布谣言被刑拘10日
2016-08-19 18:21:43  来源: 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 记者 代娟 通讯员 贾飞扬  编辑: 朱婧


  资料图片

  8月12日,新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一起利用微信散布谣言案件,肇事者被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7月16日,微信公众号“中国式领导人”推送题为“【爆料】宝龙新乡社区午夜枪击”的消息,公众号负责人职某在该消息所提及案件尚处侦查阶段期间,臆断案件情节,夸大案件事实,散布不实信息,引起社会公众的恐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被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依法惩处。

  新乡市律师协会王文立律师在发布会上说,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较轻的,应当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和《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乡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胡霞也呼吁,广大市民在表达意见和诉求的同时,应当坚持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底线。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充当正能量的传递者和推介者,共建和谐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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