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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谣记#散布涉疫谣言,拘留!义乌警方再公布一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2022-03-24 22:17:38 来源: 义乌公安 编辑: 阮奇炯

  浙江辟谣平台据义乌公安消息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全社会群防群控氛围浓厚。然而,极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影响当前防疫工作。3月23日,义乌市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散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明,巫某(男,26岁)于 2022年3月23日将虚构的“义乌五爱确诊2个,不要往那边跑”等不实内容发布至网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巫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一切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处置。

  连日来,义乌公安持续加大涉疫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现将最新一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违反场所疫情防控规定

  3月24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福田街道一公寓违反《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9号》规定,随即立案调查。经查,丁某与其妻子吴某经营公寓,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对入住公寓人员未落实扫码登记、体温检测、验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疫措施,且未按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严重加剧疫情传播风险,被警方查获。

  目前,丁某、吴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警方对二人依法行政拘留。

  违反寄递物流疫情防控规定

  3月23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江东街道隔塘村一通快递点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消杀,违反《金华市关于加强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1号)》,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快递点经营人赵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公民个人不配合防疫规定

  3月23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孔某行程码带星号,且无核酸检测结果,在接到“外来返义人员”需核酸检测通知后拒不前往医院检测,违反《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0号》要求,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孔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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