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提醒司机“关掉远光灯”的网帖在微信及朋友圈流传。帖子内容称:“关掉您的大灯好吗?昨天XX的一个高二孩子被撞身亡,双肺破裂,颌面多处骨折,没有抢救过来,昨天晚上去世了。孩子骑的是电动车,城区不要使用远光灯!天冷了,上初中、高中骑自行车的孩子们穿得厚了,动作笨拙了……开车的各位朋友,车里有空调,不要去责怪孩子的偶尔抢路。——转自一位老师的倡议”
传言截图
这样一条善意的“提醒”信息引发了网友们的大量转发,但“高二学生被撞身亡”的悲惨事故真的确有其事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发现,这条网帖既没有写明准确日期,也没有说清楚事故发生的具体细节,其真实性令人生疑。而记者也查阅了相关媒体报道,近期也没有这类事故发生。
目前,已有江苏、湖北、福建等多地网警对当地的相关传言进行了辟谣。10月29日,湖北黄石警方“@黄石网警巡查执法”发布微博表示,朋友圈疯传的“七中学生因司机开大灯被撞身亡”系谣言,经公安机关多方核实,黄石未发生相关警情,网帖里的交通事故是假的。不过警方也同时提醒网友,滥用远光灯是广大交通参与者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各位司机朋友在行车路上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微博截图
记者搜索关键词还发现,“高二学生因远光灯被撞身亡”的帖子最早于2015年开始出现在网络中,当时传言称被撞身亡的是江苏省江阴市祝塘中学的一名学生,但随即被证实为假消息。对比当时的传言版本,目前流传的网帖仅仅将学校、地名进行了替换,其他信息均一字不差。此外,谣言在各地传播过程中,还曾被人为添加了一些无关交通事故的照片、视频,试图混淆视听,但均被警方一一辟谣。
2015年11月,江苏省江阴警方通过微博辟谣:“近日朋友圈、本地论坛出现‘江阴市祝塘中学高二学生被撞身亡’的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此信息属网络谣言。蜀黍再次提醒:若看到此类信息,应通过110等部门核实,不随手转发,切勿因‘善意提醒’给造谣者空间。”
警方辟谣截图
2017年9月,福建省寿宁警方也对当地流传的“一中的高二学生因远光灯身亡”的帖子进行辟谣。警方指出,当地并未发生此类事件,传言中所附视频也并非学生被撞身亡,而是寿宁当地一妇女骑电动车与一小轿车发生刮擦的交通事故。
警方同时提醒网友,呼吁开车司机们勿滥用远光灯,这本没错,但是也要注意不能以此来制造传播谣言,望网友们切记,务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法律链接:
2017年修改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本文由宋慧协助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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