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成立温州高校文联常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批准向温州市高校文学艺术社团联合会第一届一任干部发放工作证的决定”
近日,网上这几份经“温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发文的‘红头文件’ ”在高校微信群里流传开来。
网传伪造的文件
网传伪造的文件
4月23日下午,辟谣君从温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从未印发出台上述几个文件,敬请广大网友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不参与有关活动,切勿受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欢迎网友们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联系电话:88923206、89985161。(说明:温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系温州市民政局二级局)
温州市民政局官网的辟谣声明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王帅律师认为,上述公文经政府相关部门核查后认定系伪造,伪造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象征,同时亦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个人是不得侵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一旦实施上述行为,涉嫌触犯我国刑法。
辟谣君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谣言、恶意传播谣言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记住,千万不要充当网络谣言的传播黑手。擦亮眼睛不要中谣!如果很难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温州辟谣(微信号:wenzhoupiyao)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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