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女医生李芊火车上义救产妇反遭索赔”的信息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疯传。这条信息讲述了一桩令人愤慨的“冤案”:2015年1月21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女医生李芊因在火车上好心为孕妇助产,不料胎儿在送医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事后,李芊被产妇家属“反咬”非法行医,并要求赔偿。经南京两级法院审理后,李芊被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并需赔偿14000多元。当李芊重新申请行政复议时,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与文字一同发布的还有一张戴手铐女子出席庭审的图片。信息传播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纷纷为李芊鸣不平。
网传信息截图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这条信息并非首次出现在网上。2014年6月下旬,“女医生李芊火车上义救产妇反遭索赔”的传言就曾被病毒式扩散。当时,传言中的日期为“2014年1月21日”,其余内容一模一样。可以推断出,近日的网传信息是被人改了一个日期,重新发在了社交平台上。
那么,真有“女医生李芊火车上义救产妇反遭索赔”这样的事吗?
记者核实发现,“女医李芊”查无此人,“义救产妇反遭索赔”查无此案,网传信息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记者登录国家卫计委官网,按照网传信息中的人名、所属医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是,未查询到符合条件的执业医生。在2014年6月28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官方微博曾发布声明:“经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无李芊医生。特此告之。”
查询结果截图
北三医院的声明
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2014年6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曾发布关于上述传言的辟谣声明。声明指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声明截图
2014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就上述传言接受媒体采访指出,网上传言在法律上存在至少5处漏洞。第一,一审法院不可能因为非法行医判决赔偿责任;第二,民事赔偿案件不存在辩护律师;第三,法庭程序不存在律师质问法官的安排;第四,民事法官不会说“构成刑事责任”这样的话;第五,在二审判决之后,绝不可能有所谓重新申请行政复议。
网传信息漏洞百出
当时这个谣言的传播也引起了警方关注。据媒体报道,2014年6月底,警方查到造谣者是时任河南省新乡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尚林辉,其造谣动机是认为当时法律对医护人员保护不够。尚林辉被河南当地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上海辟谣平台提醒,编写和传播这样的谣言,只会毒化社会风气,诱导人们仇恨法律,对于缓解医患关系也无益处。事情至此真相大白,请广大网友别再信谣传谣。
【部分网友评论】
@鄭翔Lionheart:民事纠纷不可能穿囚服戴手铐的。
@绿洲猎鹰: 上次看到这条谣言的时候,我还在老家呆着呢。
@ln0813:这样的造谣者必须严惩。
(本文由祖北辰协助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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