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万达集团对外发布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并索赔千万的消息。该事件的导火索是一篇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传播的文章——《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王健林诉称,文章冒用其个人身份,发表不实言论,充满恶意、诽谤和偏见。目前,该案尚在司法程序阶段。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宣判了类似一起微信公众号侵权案,该案的受害方是一家民营企业。面对谣言中伤,该企业拿起法律武器并最终获得胜诉。该案也是宁波首例微信公众号侵权案件。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谣言存在举证难、网络转发的责任鉴定难、损失定损难等诸多问题,导致受害方维权难度非常大。谣言的违法成本低与第三方平台责任认定难等,也使得谣言治理陷入"乏力”困局。
宁波首例微信公众号侵权案
今年3月,一篇《揭开三生庐山真面目》的文章在网络上大肆传播,文章称"揭开三生种种黑幕”、历数三生公司"虚假宣传”、"疯狂炒作”等。该文章实际为谣言,导致三生公司的部分客户要求退货,业绩受损。
为此,三生公司有关负责人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称文章发布者微信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恶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严重侵害了三生公司的名誉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已删除了相关文章,内容也已被屏蔽,相关功能无法显示,公众号运营人康某辩称从未发布过此类文章,认为三生公司主张的侵权事实不成立。
对此,三生公司提交了相关截图、录音资料及公证文件,表明"聚财网络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康某,同时该文章已经被多家影响广泛的媒体转载,对三生公司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法院审理认为,三生公司提供的与康某交涉的录音材料、微信公众号"聚财网络科技”与康某的关系、文章的主要内容三者之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证据链条,文章为康某发布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同时,文章中"虚假宣传、大肆炒作”等字眼对三生公司进行评价,康某又未能就文章的真实性提供证据证明,因此认定康某侵权行为成立,判令康某向三生公司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今年8月一审宣判后,康某不服上诉。11月16日,二审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权陷"举证难”困境
记者了解到,为博取眼球、增加点击率,"六翅肯德基怪鸡、康师傅地沟油、娃哈哈肉毒杆菌”等内容成为了不少微信公众号争相转发的热门内容,谣言背后呈现出一条各家微信运营公司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司法标准,以及《刑法》第246条第1款关于"诽谤罪”的规定,都可为受谣言侵害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然而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企业往往受到"证据采集及认证”、"谣言制造者主体难以认定”等困扰。
今年上半年,"六翅肯德基怪鸡”文章被大量转发传播。因不堪谣言困扰,肯德基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告上法庭。维权过程中,肯德基方面有关负责人表示,举证艰难使得企业在网络上维护名誉权非常难。同时,涉及微信账号非常多,也不可能一次把他们都告上法庭。另外,收集账号运营方信息的难度很大,保全证据工作量也非常大。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获悉,微信公众号发布侵权文章后,受害方最直接的维权方式是通过微信号直接举报,但是该方法存在一定弊端,需要满足"大量用户”同时举报才有可能会被微信公众平台删除文章或封号处理。
此外,受害方若有准确证据的,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侵权申诉,需要使用公众号登录,提供有效证件、含有签名或盖章的有力证据文件进行上传。大约一周时间,客服人员会根据证据是否充分予以删除原文。但是,一旦谣言扩散过快,短时间内便可造成巨大损害,该方法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生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维权前期他们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对证据进行搜集的同时,他们还通过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事实上,这些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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