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上有不少微商和代购在朋友圈中转发一条“通知”:“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电商法。请各位新老客人发微信问商品的时候不要涉及敏感字眼如:银行、转账、买卖、支付宝、支付、各品牌Logo;如被封号是永久性的,最近一周发朋友圈请勿带品牌Logo,尽量不要微信转账!尽量用支付宝或者扫码,转账请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请大家务必配合。”而且,不少微商和代购的微信朋友圈也忽然“画风大变”,出现了各种手绘图片和隐晦的商品指代名称,一时间引起各方关注。
传言截图
微商和代购微信朋友圈中的手绘图片。图片来源:网络
对于网传的这则“通知”,微信方面通过官方辟谣平台“谣言过滤器”进行回应:微信一贯尊重和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只要你不利用朋友圈进行违法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你肯定就不会有被封号的风险。
此外微信在回应中还表示:“不得不说,这帮造谣的人脑洞开的还真是有点大。能不能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再造谣?”可见,发微信朋友圈露出品牌Logo就会被封号等说法是假的。
微信辟谣截图
传言中提到的“新电商法”,其实就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这部法律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该法规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换句话说,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应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受该法制约,且应履行纳税义务。
电子商务法实施带来一个比较大的影响,个人代购、微商行业将受到监管。因此,微商和代购们的朋友圈中才会忽然整齐划一地出现这条“通知”。
近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骞芳莉在“2018全国商务工作吹风会”上表示,2019年将抓紧研究《电子商务法》相关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快通用基础、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标准的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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