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领养启事”刷爆了不少网友的朋友圈。
这条帖子称:“2018年11月25日,县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在二中门口垃圾桶拾得一遗弃女婴,身体健康,皮肤白皙可爱。各位爱心人士、条件允许的人士,请自行到医院新生儿科按程序领养,好人一生平安。”帖子还附上了一张婴儿躺在监护室里的照片。
传言截图
网帖引起了爱心人士们对弃婴的同情,也让不少医院的电话被“打爆”。但网帖内容属实吗?记者发现,这一传言一开始并没有写明具体的地点,只提到了“县医院”“二中”等模糊的地名,于是传言在短短几天内,流传到了全国各地。记者搜索发现,云南、宁夏、贵州、山西等多地都出现了这条“领养启事”,且其中的“县医院”前也被冠上了不同的地名。
目前,多地的网警部门和传言涉及到的相关医院对此进行了辟谣。
山西“@阳城网警巡查执法”发布辟谣微博表示:“网传‘县人民医院遗弃女婴领养事件’系谣言,阳城县人民医院也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声明,并无此事件发生,请网友不要随意转发未经确认的信息。”
网警辟谣
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平安石嘴山”也发布微博指出,“领养女婴启事”为虚假信息,此谣言在全国多地都有传播,当地医院电话也因此被“打爆”了,严重影响了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警方提醒,网友们应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造谣者、传谣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警辟谣
网传的“领养启事”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消息。
“安置和领养弃婴”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其相关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医院在发现弃婴之后根本不会用朋友圈发帖这样的方式来通知别人领养。据了解,民政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对弃婴发现、移送、安置,以及体检、救治等相关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
此外,对于有意领养弃婴的个人,我国的收养法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对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以及收养登记的手续等都有明确规定和限制。领养人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之后,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合法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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