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首页浙江在线首页
  • 网上挂号
  • 住在杭州网

指导单位: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主办单位:浙江省网络文化协会 浙江省互联网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在线 浙江卫视 民生996 新蓝网协办单位:19楼网 新浪浙江 腾讯大浙网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辟谣网 正文
车内放这几样东西要被罚2000元?​泉州高速交警:谣言
2017-10-17 09:08:37  来源:  陈诗婷  编辑: 叶嘉妍

  近期,有网友反映,网络上流传一条话题为“10月9日起这些东西不要放在车里,一旦发现罚款2000元”的消息,文中提到包括放置平安带卡扣、电子狗设备、后档风玻璃摆放毛绒玩偶等行为,被发现均要接受罚款。10月12日,泉州高速交警对此进行回应:该帖子是谣言。


  物件一:平安带卡扣

  泉州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警查处的是驾驶员、乘员是否系好了安全带,并非卡扣有没有在车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时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将面临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泉州高速展开整治,已查处25000余起驾驶员驾驶时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仅8月份以来,还查获近2000余起车内乘员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物件二:电子狗设备

  车内装载凯立德导航、高德导航、百度地图等这样的“电子狗”设备,交警部门不会进行处罚。节假日里,通过导航软件还可以快速了解到交通状况,有效引导驾驶员提前绕开拥堵点,缓解交通压力。


  物件三:后档风玻璃摆放毛绒玩偶

  帖子中提到,后档风玻璃摆放毛绒玩偶须罚款100元。对此,泉州高速交警民警澄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将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闻绘报】2015“浙”些不靠谱的谣言,你相信吗?
  • 如何制止朋友圈的这些谣言?
  • 寨卡病毒与小头症的四大谣言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