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条微信在朋友圈疯传
7月1日起,替人销分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并称“新规”无论从数量和力度上,都提高了惩罚的力度。
小编也在网上查找了一下,这条被疯传的“2017新交规的最新处罚7月1日实行”的消息与2016年网贴内容一模一样。信息中有些内容根本是子虚乌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博取转发量和关注度发布此类信息,市民不明真假又在无意中传播了谣言,导致此类网络谣言屡见不鲜。
真正的规定是这样的
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根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释义与实务》中解释,“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包括代他人受过,承认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为自己所为,顶替他人接受处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记分处理的,就是提供虚假证言,处5日至10日拘留,200元至500元罚款。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
如果有新的交通法规出台,交警会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及时进行发布,一般以小道消息的形式进行传播的多数有假。看到这些信息时,市民要注意甄别,不信谣不传谣!
其实不管是抹不开面子借给亲友
还是想要“卖分”挣点外快
驾照随便借给别人真的得不偿失!
别总是等到后果无法挽回时再追悔莫及!!
比如下面这位王先生的经历,
那简直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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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在辽宁省辽阳市灯塔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中发生一件这样的事情,王先生称自己的驾驶证于2015年12月份被一个好朋友借走,朋友称自己开车违法了,需要处理扣分,而自己的驾驶证分已经几乎被扣完,于是便借给了对方,却一直没有归还,直到4月10号来到车管所需要换驾驶证才发现自己驾驶证被扣了40分,之前对方手机关机,联系不到,平时也不开车,对驾驶证也没那么重视也就没在意。当王先生听民警说这种情况是超分停止使用驾驶证的需要重新考取科目一、科目三时追悔莫及了。
话说,
如果你的亲朋好友找你借驾驶证销分你会借吗?
如果不好意思拒绝,
就把这条微信转给TA!
认为还是不要借为好的点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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