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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
2015-11-26 10:39:22  来源: 济南日报    编辑: 施菲菲

  “改善网络文化生态,建设网上美丽中国。”对于网络中充斥的“拍砖”、“放狠话”、“泼脏水”等“网络暴力”现象,3月6日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朱夏炎如此建议。

  近年来,类似事件层出不穷:“苹果毒药袋”、“蛆虫橘子”、“女模冒充警察发艳照”、“皮革奶粉”……就在3月6日,微博“第一现场微播”发布消息,3月1日,浙江青田一幼儿园老师虐打一幼儿致肝脏破裂而死,但当地相关部门很快发布消息辟谣,称上述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

  近日,国内知名网络谣言研究者、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秘书长杨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析,谣言自古有之,到了这个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谣言一旦插上网络的翅膀,其危害不言而喻。

  微博成网络谣言主渠道

  早在2008年,当四川蛆虫橘子谣言盛行的时候,济南街头,有商贩为了证明橘子无虫,一天要吃数公斤“示众”。

  济南堤口路果品批发市场的打蜡厂老板原本批发了300多吨橘子,准备打蜡后批发给中间商,突如其来的谣言,让这些橘子一下子砸在了手里。商贩和打蜡厂老板前一天都不知道,不知从何而来的谣言竟如此迅速而凶猛地断送了自己的生意。

  杨吉说,这就是谣言搭上新媒体快车后的破坏力量。自媒体时代真的来了,短信、论坛、微博、微信,一系列的新兴网络交流工具应运而生,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一个麦克风,每一条微博信息都存在着被转发、扩散,进而影响全国甚至全球的可能。

  网络谣言传播渠道占比

  据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对2012年200起网络谣言案例的抽样统计,微博为首曝媒体的谣言比例占到样本总体的28%,其次为论坛社区(20%)、网络新闻(13%)。

  与传统谣言不同,微博谣言诞生于互联网,源头往往难以考证。此外,微博的高速、碎片化传播特性也使源头控制变得不切实际。

  同时,微博以140个汉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受字符所限,信息完整度很难保证,同样也容易使信息失真,而传播扩散过程中,传播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在转发中添、改,这更容易出现讹传。

  是谁在网上制造谣言

  济南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负责微博管理的警官孙海东介绍了谣言制造者的类型。

  ◆利益驱动型◆恩怨情仇型

  ◆报复社会型◆心理扭曲型

  ◆网络快感型◆多类兼有综合型

  ◆难以定位型

  孙海东介绍,前不久,南方一网友发微博称自己的孩子丢了,求转发。该微博还配有一个孩子身着某品牌衣服的照片。该微博引起广大网友的同情,转发量激增。警方调查发现,孩子丢失的事系编造,微博发布者是某品牌服装的代理商,发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网友看到孩子衣服上大大的品牌标志。

  做微博警察的几年内,孙海东处理最多的是有利益驱动的网络谣言,这些谣言或通过微博给生意上的竞争对手抹黑,或如上所述自我炒作和营销。

  网络谣言何以传播开来

  “谣言只有被广泛扩散才会给卷入其中的人造成一定的伤害,而广泛扩散离不开广大网民的‘推波助澜’,在这个过程中,推波助澜者是被利用者也是利用者。”杨吉说。

  之所以同时有利用者和被利用者的双重身份,杨吉分析说,“现在的网络是草根化的网络。网络中的谣言涉及最多的内容无非是色情、暴力、贪污、腐败等等最能刺激草根的东西。”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2012年12月6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出2012年网络谣言事件话题占比,超过一半的谣言与腐败话题相关,其中:官员或公职人员涉及情色或强奸事件占24.1%;谣传官员非法敛财或冒充公职人员炫富占20.7%;谣传官员滥用职权或陷入权力斗争占17.2%。“这三者经常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流传较为广泛的、难辨真伪的网络谣言。”杨吉分析,而从杨达才到龚爱爱,一查必是贪的事实也强化了网民的惯性思维。

  和谣言赛跑的“黄金4小时”

  面对纷扰的网络,如何激浊扬清?在这方面“济南公安”微博因成功处置了“8·17警察打人”、“陶伟宾馆死亡”,以及参与处置了“模特冒充警察发艳照”事件,在警界树立了较高的名望。

  对此,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分析师认为,在处置网络谣言中,济南公安把握了“黄金4小时”。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多次提出“黄金4小时”原则,即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牢记及时性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声,把握舆论的“麦克风”。

  孙海东介绍,在4小时里,谣言蔓延,警方一旦迅速拿出有理有据的事实,就能将谣言的关注度从波峰击落,之后谣言的关注度还可能出现反弹,但警方接下来不断公布新事实,则会让谣言在波状起伏中逐渐尘埃落定。

  治谣与言论自由不矛盾

  近日,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发表了名为《反腐败的两难选择》的文章。文章提到:一些不实或夸大的反腐信息变成网络谣言,可能侵害人权……要特别注意网络反腐可能产生的舆论暴力……

  杨吉认为,个别地方确实存在尚无核实清楚信息真假,官方就强硬表态信息是虚假的,并要求警方对发布者进行处理的情况。不过这是个别现象。如果政府、警方都能严格按照现有法律程序对待网络信息发布者,对证据确凿的传谣者按照法律处理,反而能及时清除网络垃圾信息,进一步保障网络言论自由。那种借网络谣言侵害人权、打击对手的行为就会收敛。所以,张维迎的担忧在理想的法制环境下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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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谣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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