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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拐卖儿童网络谣言阻滞宝贝回家路
2015-06-18 15:40:24  来源: 法制日报    编辑: 石潇俊

  假信息带来的麻烦不仅是社会资源被占用,还会产生“狼来了”效应。

  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从法律角度讲,个人利用网络账号多次故意发布这类假信息,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净化新媒体空间,减少假信息传播,除了追究发布者相应法律责任,还要发挥互联网民间治理机制的作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治理机制,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发挥辟谣作用,网友也要在网络空间中形成自律。

  网友转发真实信息,一方面增强了大家的防拐意识,为警方提供了相关线索;另一方面,也有网友看到信息后巧遇被拐孩子直接实施解救。

  与此同时,新媒体上虚假信息时不时地出现,会让网友对此类信息失去信任,即便看到真实信息也不敢相信,从而导致真实寻亲信息留滞

  “紧急寻人!某市13岁女孩上学途中失踪!”

  “急寻!某市一10岁男孩彻夜未归,孩子,你在哪儿?”

  “转,大家帮忙转下!朋友在某市地铁十号线上,看到一个好干净漂亮的孩子……我不知道真假,但是每每看到还是想转,不晓得是哪家的心肝宝贝……孩子的状态和背着他的妈妈差距太大了……”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关注到多条与寻子、打拐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出处和“命运”并不相同。一条信息出自某市媒体,点开后,有网友留言称孩子已经被找到;一条信息来自微信公众号,这条信息被发布者删除;还有一条信息来自微信朋友圈转发,警方核实孩子系被生母携带乞讨,但这条信息仍在继续转发着。

  这几年,新媒体在打拐、寻亲工作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涉及拐卖儿童的网络谣言也让人心生愤懑。新媒体在打拐、寻亲过程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如何让新媒体发挥最大效用?《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民间寻亲公益组织“宝贝回家”创始人及法律界相关人士。

  真实信息有助解救被拐儿童

  张宝艳是“宝贝回家”寻子公益网站的创始人。

  十几年前,张宝艳关注到寻子群体。她发现,丢孩子的家长往往用张贴寻人启事的方式找孩子。然而,贴寻人启事成本高、范围也有限,看到的人非常少;另一方面,一些家长在寻找自己孩子的过程中,见过不少孩子,但家长无法将这些孩子的信息传递给真正需要的人。

  张宝艳的爱人在大学教计算机,2007年,夫妻两人一起创办了“宝贝回家”寻子网站,帮助丢孩子的家长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张宝艳将那些在电脑上处理的工作挪到了手机上;发布信息的渠道从网站、论坛扩展到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

  张宝艳向记者说起新媒体给寻亲带来的变化:一旦有孩子丢失,家长、亲朋好友、媒体、志愿者会马上用微博、微信等方式传播信息。这种传播的速度很快、覆盖面很广,可以对买主、人贩子造成压力。有的孩子已经到买主家里了,买主看到铺天盖地的信息,又把孩子送了回来;有的孩子被带到另外一个城市,因为新媒体上迅速传播的信息,孩子在火车站被人认出来,最后得到解救。

  陈士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6月6日下午,湖南省一名2岁男孩被陌生女人拐走,家属发出寻人启事。他在自己的微博转发此事后,网友也开始接力转发。

  “小孩昨晚凌晨已被送回家门口!”6月7日,陈士渠在微博中公布了好消息。

  “宝贝回家”志愿者小杨介绍,现在人们越来越关注新媒体上的信息,“宝贝回家”开通微博及微信平台后,多个家庭通过微博或微信转发找到孩子。

  小杨给记者介绍了两个事例:

  4月10日,媒体发布一则消息:河北省保定市一女孩疑似被拐。网友通过微信及微博大量转发这条信息后,警方在4月13日找到孩子家人,将小女孩送回了家。

  20多年前,福建省泉州市的张志鸿被拐,他曾通过报纸及报警等方式寻找亲人。2012年,他在“宝贝回家”网站登记。志愿者通过微博等途径广泛转发信息。张志鸿等待了4年后,终于找到亲人,圆了回家梦。

  陈士渠说,网友转发微博、微信信息,一方面增强了大家的防拐意识,为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另一方面,也有网友看到信息后巧遇被拐孩子直接实施解救。“通过大量转发信息帮助警方成功解救孩子的案例还是很多的”。

  虚假信息致打拐资源遭占用

  网上曾有信息称:某地某超市有个3岁孩子被人拐走了,知道爸爸妈妈的名字。类似的事情,今天发生在南京,明天发生在上海、广东。

  这种虚假的寻人信息让张宝艳很是头疼。

  “寻找孩子送150平方米海景房、送50万元现金。”这是张宝艳看到的“最新版本”假信息。

  张宝艳注意到,假的寻人信息有很多“包装”手段。如使用国外小明星的照片,孩子天真可爱的照片更容易引人关注,“这种信息传播得比较广”。

  “宝贝回家”志愿者小杨对记者说,“宝贝回家”网站建有线索组,专门核实那些没有在网站登记、在其他平台转发的信息。有时,也会有热心网友加入“宝贝回家”的接待群,询问一些转发信息的真假。有人打电话或者通过网络联系“宝贝回家”,志愿者会指导对方先报警,同时上网核对线索的真实性,比对与登记的孩子是否有相似的地方。

  张宝艳告诉记者,“有个孩子疑似被拐”的信息出现后被疯狂转发。随后,“宝贝回家”网站的电话被打爆。“宝贝回家”是一个民间公益团体,网站的志愿者都是兼职,他们接听这些电话、回答询问,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假信息对我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有一些人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寻亲信息,利用网友的爱心。”“宝贝回家”法律顾问张志伟律师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张志伟曾接触到这样一件事:夫妻双方闹矛盾后,一方把孩子带走了,另一方找不到孩子。找不到孩子的一方报警后,又发帖发动大家满世界地找孩子。帖子中并没有提及夫妻双方闹矛盾的事,只是说孩子突然失踪怀疑被拐,引发大家的同情心。这件事情发展到后期,志愿者与警方核实,警方反馈帖子内容失实。

  假信息带来的麻烦不仅是社会资源被占用,还会产生“狼来了”效应。

  “现在,我接到别人转发的寻子信息后都不敢再转发,都要让志愿者核实之后才能转。”张宝艳说,“这给真正需要寻亲的家庭造成了影响,就跟‘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宝贝回家”志愿者告诉记者,虚假信息时不时地出现,会让网友对此类信息失去信任,即便看到真实信息也不敢相信,从而导致真实寻亲信息留滞。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种虚假信息:一些丢失的孩子已经被找到,但网友们没有经过核实,一再转发孩子被拐的信息。

  “宝贝回家”志愿者告诉记者,河北保定小女孩被送回后,陈士渠在微博等平台发布了消息。然而,直到5月18日,仍有网友及一些网络平台还在转发小女孩被拐的信息。

  助宝贝回家须加强新媒体治理

  今年3月8日,陈士渠发微博呼吁众人留意身边来历不明儿童。在这条微博信息中,记者看到,陈士渠的措辞是“对于经过核实的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可以利用各种方式发布信息帮助寻找,帮被拐儿童回家。

  今年5月,陈士渠还转发另一条微博:“警方提醒,遇疑似被拐孩子,第一时间不是发微博,应尽快报警!扩散!帮宝贝回家!”

  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再次强调,网友发现疑似被拐儿童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方便警方对线索进行核实。

  陈士渠在谈到虚假拐骗信息的危害时总结说,某地连续被传疑似儿童被拐的信息后,容易造成社会恐慌。

  “故意发布谣言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士渠说。

  法律专家赵占领认为,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从法律角度讲,个人利用网络账号多次故意发布这类假信息,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如何净化新媒体空间,减少假信息传播?赵占领认为,在追究发布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发挥互联网民间治理机制的作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治理机制,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发挥辟谣作用,网友也要在网络空间中形成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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