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辟谣网 > 辟谣新闻 正文
传播谣言 她悔恨万分 从丽水跑到台州投案自首
2015-05-22 09:13:18  来源: 台州公安微信号    编辑: 石潇俊

   浙江在线05月22日讯 5月21日下午,蔡某因在网上传播谣言,主动从丽水到路桥向警方投案自首,认错态度较好,警方鉴于其情节轻微,且主动删除微博,发布澄清、道歉信息,事后又从丽水到路桥主动投案自首,具结悔过,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释放。

  5月19日晚,一网民在其微博转发“路桥特警打人”的视频,且作出以下评论:“#路桥征地赤手百姓遭特警棍棒殴打#今日,路桥桐屿征地,百姓和特警发生争执,特警暴力,棒棒打头,看的人太心寒,只求曝光真相。请转发曝光@所有人。”

  经查,微博发布者为蔡某,女,23岁,路桥桐屿人,在丽水工作。在未核实“路桥特警打人”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即在自己的微博上予以转发评论。5月20日晚,路桥警方通过蔡某的父亲告知蔡某其行为违法后,蔡某立即主动将该微博删除。

  5月21日,蔡某发布微博,对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进行澄清、道歉,及时消除影响。

 

  新闻多一点

  5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路桥区桐屿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来到该街道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杜岙村地块进行施工时,被当地部分村民阻挠,造成现场4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当地村民无人伤亡。

  19号上午,网民“自由时代潮”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信息,声称“地方保安已经把人给打死啦!”、“政府动用警力人员,阻挠老百姓维权,打伤百姓。”。

  经查,网民“自由时代潮”为蒋某,男,43岁,桐屿街道杜岙村人。其发布的以上信息均为虚假信息,系人为恶意造谣。

  5月20日下午,路桥警方抓获在网上散布“保安打死人”的造谣者蒋某,并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蒋某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提醒

  在网络上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系违法行为,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台州公安微信号)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