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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传播“小偷杀人抛尸“谣言被行政处罚
2015-05-04 14:15:44  来源: 平安苍南    编辑: 石潇俊

  4月29日,苍南县宜山镇球新西路发生一起意外坠亡事件。一网友散布“小偷杀人抛尸”谣言,并附有一张“抛尸”现场照片。4月30日,发布该虚假消息的乐清籍女子被苍南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事件回顾

  4月29日5时许,苍南警方接报称有一男子躺在宜山镇球新西路某民房门前并伴有出血。接报后,苍南警方立即出警,并通知120急救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急救。经医务人员现场检查,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初步调查,死者蒋某(男,60岁,苍南人)于4月29日凌晨从自家五楼前面阳台坠下,直到被人发现并报警。警方通过现场勘查,死者同住亲属以及相关人员的访问,并未发现他杀迹象。

  然而在当天下午的15时53分许,网民”Miko***”在“新浪微博”发布:“宜山镇球新西路有人被杀,昨晚被小偷打死,从四楼扔下来,太可怕了。”,该条微博还附有一张坠亡现场照片。一时间,网上议论纷纷,网友评论留言。

  当天晚上,苍南警方对该条不属实的消息在官方微博上进行了辟谣,并介入调查。4月30日下午,苍南警方依法传唤了该微博的主人周某(女,26岁,乐清人)。

  在被问及为什么发布谣言时,周某回答“新鲜刺激,可以引起大家关注”。据了解,4月29日下午时候,周某在望里北茶辽村的朋友家中浏览微信“朋友圈”时,看到一则信息:苍南宜山球新西路有人被杀,昨晚被小偷打死,从四楼扔下来,太可怕了,还有一张现场图片。随后,周某就将信息上的内容和图片发布到新浪微博上。

  目前,苍南警方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周某作出罚款伍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对借机故意制造、散播谣言的造成社会恐慌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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