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华商网·榆林特快》报道了《榆林发生7级以上地震系谣言造谣男子被警方处罚》,在1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发生5.8级左右地震后,一男子为博得网友眼球,编辑转发一则《地震预报:未来两周榆林有可能发生7级以上地震,请注意!》,该消息在朋友圈疯转后引发不少市民的关注。
房屋倒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旦发生地震,这些都会直接带来灾害。然而事实上,某地将发生地震的类似谣言总会过一段时间又出现在某个地方,内容相差无几,无非就是把地名变换,造谣者未有丝毫怜悯之心,更无新鲜可言。惩戒造谣者,让更多人明白恶意造谣引发社会恐慌是要付出代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榆林此前就依法处理过,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
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地震办公室证实,此消息为谣言,在2008年就曾出现过,当时已有官方和专家对此进行辟谣。目前,发文者已被榆林警方找到,男子称为博得眼球故而编辑转发。目前,男子被警方行政处罚500元,并且填写了相关保证书,相关内容已经在16日下午删除。警方还要求男子用微博公开向社会道歉。
查看诸多案例,造谣的原因多是为了好玩,博取他人眼球,在朋友圈获取些许成就感而已。即时的传播、海量的存储、方便的查询,使得网络给公众生活带来方便,同时也给一些人传播尚未证实的消息提供了空间和渠道,这样一来,谣言就有了“科技翅膀”的支撑,较容易获得滋生的土壤。
细究这些网络传言,一方面是造谣者的无中生有,另一方面则是传播者的推波助澜,有意无意将个别问题扩大。传统的公共场所为人们工作、学习、娱乐等提供空间,虚拟网络同样也具备上述功能,因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造谣、诽谤、人身攻击,虚拟空间的违法犯罪,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
在谣言四处传播时,最重要的是对证据细节的梳理,在未搞清楚真相时就迫不及待传播,无论有多么充足的理由,都将成为添乱的一分子。杜绝谣言的滋生、蔓延,不是靠某一个人就能做到,需要大家的携手努力。对于部分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散布谣言必须付出的代价——罚款、拘留,抑或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惩,只有让造谣者心有顾忌,才会三思而后行。
因为涉及公共安全和个体生命,每当此类谣言疯传并引起公众胡乱猜想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需要每个人都做到。公众切勿被那些不实之言的始作俑者所利用,学习并掌握一些辨识真伪的能力,避免受到网络谣言的蛊惑已经显得很有必要。政府机构需及时向公众发布公开的权威信息,用极尽详细的事实证据解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果断出击、迅速终结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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