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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制节目得灵感 斯文男在酒店咖啡馆假摔“碰瓷”获刑
2015-03-06 14:05:09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 石潇俊
庭审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3月3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拱法 拱检 编辑/沈正玺) “碰瓷”是近些年经常见诸报端、网络的诈骗手段。人们听到最多的情况是人和机动车在马路上“碰撞”后“受伤”,以此作为要挟敲诈的资本。

  今天要说这个“碰瓷”有些不一样。温岭小伙张某不务正业,在高档酒店、咖啡馆等场所假装滑倒、摔跤受伤,并以此向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索赔。几次下来,小伙骗得现金数千元、房券和餐券万余元。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今天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庭审和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假摔”竟是从法制节目中得到的“灵感”

  上午9点30分,被告人张某被带上法庭,1987年出生的他微胖,中等个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张某在庭上供述,初中文化的自己没有工作,唯一的爱好是赌博,要是赌赢了,就会到一些高档酒店、咖啡馆消费。

  然而,赌桌上并不会常有好运气。去年,张某赌输了不少,囊中羞涩的他一直在想办法弄钱。在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上,张某偶然看到了一种新的“碰瓷”方法——犯罪分子在营业场所假装摔倒来骗钱骗物,这给了他不少“灵感”。

  自去年1月,张某开始了他的“碰瓷计划”。而且,可以说“战果累累”。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至7月,张某在杭州拱墅区、下城区、江干区、桐庐县和绍兴市的一些酒店、咖啡馆的卫生间假装摔跤受伤,并以此为由要求酒店、咖啡馆赔偿,总共骗得现金人民币6000元、宾馆房券8张(总价值12940元)以及价值656元的餐券2张,还被免除住宿费用合计4088元。

  作案过程:在洗手间假装滑倒然后索赔

  那么,张某究竟是如何实施“假摔”的过程?法庭上,审判长提出这个问题,张某在被告席上不假思索“娓娓道来”。

  去年6月29日上午,张某去了桐庐的一家蓝山咖啡店。坐定后,他先点了些吃的,随后假装上洗手间,进了咖啡店的厕所。

  观察确认四下没什么人之后,张某就顺势慢慢倒下;紧接着再爬起来,假装一只脚坡着,另一只脚一跳一跳地走出卫生间。

  出来后,他和服务员说自己在洗手间滑倒了,很疼。桐庐蓝山咖啡店的经理只好带着他去医院检查。

  尽管医院拍片结果显示只是外表软组织挫伤,并无骨折等情况,但张某提出,自己的时间被耽误了,而且脚还疼,影响自己的生活工作,要索赔误工费。

  咖啡店为了息事宁人,最后赔了1500元钱给他。

  被告人:有两次是“真摔” 法院未取信

  公诉机关指控称,张某以这样的方式在温德姆酒店、万豪酒店,及4家各地的蓝山咖啡店,都进行了诈骗。

  法庭上,张某坚称自己在温德姆酒店和万豪酒店的两次摔跤是“真被滑倒”,只承认后面三次在咖啡店的摔跤才是自己有意为之。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至于张某声称其中有两次属于“真摔倒”,法院认为该辩解多处有悖常理,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张某退赔非法所得。

  律师:经营者首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面对这种新型“碰瓷”手段,经营场所该如何防范?记者也请教了专业律师。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正成告诉浙江在线记者,《侵权责任法》规定,经营者若没有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生意外需要赔偿。

  不过,张某的行为并不适用《侵权责任法》,因为他是“假摔”、是诈骗,当然,他利用的是一些经营者自认为没有做好安全保障义务的心理。

  郭正成表示,作为经营者,首先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比如在营业场所内做好电梯维修、清理通道内的异物、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保障工作。

  “只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不至于被人找到漏洞,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郭正成如是说。

  在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后,万一真的遇到“碰瓷党”,郭正成称,要注意保护好证据,比如营业场所内的监控。一旦有人说自己伤了,则要送医院检查,让医院出具诊断说明,切莫以“私了”的方式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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