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浏览发现,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江西……全国各地都有相关谣言,同时谣言内容极其相似,文件编号统一。
“刚交完采暖费,这又有消息说供暖价格要下调,真的假的?”近日,一则关于今年山东省政府发文下调取暖费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疯传,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
微信转发取暖费下调市民质疑不可信
“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这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阅读达到十万余次,点赞数也超过万余次。
“这是好消息啊,现在煤炭价格降低不少,采暖费下调也是情理之中。”转发了这则消息的徐女士说道。
也有不少网友对这“好消息”持怀疑态度,“枣庄的采暖费也才19.2元/平方米,也没有像他所说的从25元调到19元吧,我觉得有些玄乎。”市民孙先生说道。
市民杨先生看到转发的消息后表示,一般政府文件都会有较为正规的发布渠道,而这则消息图片很随意,发出来的政府公报也仅仅是张图片截图,感觉不太像真的。
传言遍布全国相关部门辟谣虚假消息
记者随即在山东省政府相关网站查证,并未找到标号“201408223”的相关文件。
记者在搜索文件编号“201408223”字样时,同时搜索出的相关结果超过6000余条。点开浏览发现,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江西……全国各地都有相关谣言,同时谣言内容极其相似,文件编号统一。
随后,记者联系到枣庄市热力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则消息是虚假的信息。
“枣庄之前的价格更低,近两年才刚调整为19.2元/平方米,一直没有调整过,每年价格出台,枣庄市政府、物价局等部门都会统一发布消息,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轻信这些虚假消息。”工作人员说道。
工作人员表示,现行市驻地居民供热价格是执行《枣价格发[2009]171号》文件的价格标准,即采暖季110天、每平方米19.2元,计费面积为用户建筑面积扣除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及未封闭阳台面积。2012-2013、2013-2014年两个采暖季实际供暖天数增加到120天,增加10天费用由财政补贴供暖企业。
市政府确定,2014-2015年采暖季市驻地供热时间仍为120天,自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3月14日。其他区(市)供热价格因各区(市)供热条件、供热成本、政府补贴能力不一,供热价格由各区(市)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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